【案例合集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违规案例

2021-12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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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锦州XX市某初级中学党委书记兼校长潘某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。

2019年教师节、中秋节及2020年元旦、春节期间,该校违规以购物卡的形式向教职工发放工会福利,合计3.41万元。潘某分别授意副校长崔某某、视察员李某某虚开发票在学校财务核销。2021年4月,潘某、崔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李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。

2、沈阳市A工程设计研究院原院长安某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、违规私车公养等问题。

2016年至2018年,违规发放防暑降温费、交通补贴、绩效工资;2016年7月至2019年11月,通过截留房屋租金、套取课题经费等方式违规发放福利;2019年9月,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洗浴卡、手表等礼金礼品;2016年7月至2019年11月,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。安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。2020年12月,安某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违纪所得予以收缴。

3、齐齐哈尔市XX技工学校原负责人侯某等人违规发放补贴或福利问题。

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,侯某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,将该校部分房屋及场地对外出租,并收取租金51000元。侯某与会计侯某某、出纳陶某商议,决定将该笔收入用于给学校职工发放补贴和福利,共发放39200元,其余费用用于学校日常支出。2019年6月,侯某、侯某某、陶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4、沈阳市第XX中学原党总支书记刘某违规决定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。

2018年春节前,刘某违规决定从学校食堂伙食费中拿出20000元,用于为自己在内的学校14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发放春节补贴。2018年3月,刘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,降低岗位等级,其余违规领取补贴的13人分别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。违纪所得被收缴。

5、某公证处主任刘某违规发放奖金问题。

2014年至2018年,刘某超标准向4名工作人员发放业务提成奖金共14.74万元,违规报销4名工作人员通讯费共计3.5万元。2020年4月20日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6、镇江市XX院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公款旅游问题

2014年该院两次违规在专利资助等资金中提取22.55万元,发放给院行政岗位人员。同年11月,院下属单位Y公司以参加“武汉全国植保会”为名,组织17名员工公款旅游。2015年2月,该院考察组赴绵竹考察期间,绕道成都公款旅游。镇江市纪委给予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庄某党内警告处分,给予党委委员、副院长姚某党内警告处分,给予YY公司董事长费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相关人员退出违规领取的钱款和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。

7、南通市XX校违规发放节日补助问题

南通市XX校常务副校长陆某、副校长张某、组织人事处处长徐某、总务处处长周某、财务处处长秦某等人连续4个节日,违规给全校在编人员发放现金、购物卡、实物共计55.52万元。陆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张某、徐某、周某、秦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8、南通市XX管理站站长沙某、副站长章某、会计金某、科员冒某套取财政资金发放补贴及私车公养问题

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,4人弄虚作假,先后24次采用虚报出差人数、天数和地点的手法套取财政资金共计2.61万元发放补贴,并用公款办理4张加油卡,给各自私家车加油。沙某、章某、金某、冒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、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,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。

 

来源: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司会之家

撰稿:未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