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山湖材料实验室防疫期间紧急隔离工作方案

2020-02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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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1、居家隔离员工,每日自量体温,体温检测≥37.3℃,须第一时间报告实验室疫情防控在莞领导小组,并主动联系附近的发热门诊就医,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实施层级报告,列入关注名单。

    2、已复工员工,凡经过实验室门岗检测体温≥37.3℃的,须配合安保人员登记,并且立即安置到实验室A1栋一楼临时隔离室,实验室疫情防控在莞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实施层级报告,并联系东华医院松山湖院区发热门诊(刘志祥:13450619696)做进一步检查确认,排查疫情。

    3、工作期间,如发现员工体温≥37.3℃,且有发热、咳嗽、气促、无力等症状,应立即清退周边其他员工(同一办公室内或者距离2米以内),第一时间安置进入实验室A1栋一楼临时隔离室,联系园区疾控中心(22892181,24 小时值班电话:18988729251)请求指导处理,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,相关情况立刻上报实验室领导及松山湖管委会。

    4、与发热员工有过接触的人员,应立即消毒洗手,暂时安置在实验室A1栋一楼的临时医学观察点,再根据园区疾控中心指导安排隔离,并且第一时间安排办公场所全面消毒。若发热员工排除疫情,则与其接触过的员工可解除隔离;若发热员工为疑似或确认病例,则根据园区疾控中心意见对与其接触过的员工实施14天隔离观察。


撰稿:未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