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关联业务往来公示
根据《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科研项目关联业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,现对超过1万元的关联业务往来公示:
业务名称 | 金额 (万元) | 意向供应商 | 是否关联方 | 备注 |
大型单晶材料CVD系统 | 245 | 中科晶益(东莞)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| 是 | 专家评审意见书见附件 |
公示期为2020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6日(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反馈至kyxm@sslab.org.cn
附件:专家评审意见书.pdf
松山湖材料实验室
2020年7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