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关联业务往来公示

2020-08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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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字体:

根据《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科研项目关联业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,现对超过1万元的关联业务往来公示:

业务名称

金额

(万元)

意向供应商

是否关联方

备注

纳米纤维膜、碳纳米纤维、三维石墨烯生产设备

153.336793

松湖神健科技(东莞)有限公司

专家评审意见书见附件


公示期为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9日(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)。
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反馈至kyxm@sslab.org.cn

 

附件:专家评审意见书.pdf



 

松山湖材料实验室

2020年8月12日

 


撰稿:未知